专家解读|促进法律制度衔接 增强网络立法协同
专家解读|促进法律制度衔接 增强网络立法协同
依据《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我们可以观察到以下几个显著特点:首先,对处理和处罚的精确度有所提升。针对网络运营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商、相关网络产品和服务的供应方等未能履行相关安全保护责任的,处罚规定在原有的“一般违法行为”和“拒不改正或造成网络安全危害等后果”两个级别上,新增了涉及“严重网络安全危害后果”和“特别严重网络安全危害后果”的条款,并提高了相应的处罚力度。这有助于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有助于促使相关当事人承担与其经营规模、性质及所产生的影响相匹配的责任。此外,它还旨在确保法律的贯彻执行。为有效遏制潜在风险,现行的《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核心设备以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必须遵循国家标准的强制规范,需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认证,或通过安全检测达标,方能进行销售或供应。对于违反此规定的违法行为,原法规未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次修订新增了相应的处罚条款,旨在进一步推动相关主体履行其责任。此外,还着重提升了法规的可操作性。《网络安全法》明确指出,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来说,若违规采用未经安全审核或审核未达标的产品或服务,相关部门将下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若这些产品或服务被立即停用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可能会对关键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造成影响。因此,本次修订决定将其调整为“由相关主管机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以消除对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从而提升了处理手段的完善度。
三、明晰法律适用规则
自《网络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此次修订着重于与已有法律的有效对接,旨在保证各项法律规范的和谐与一致性。《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稿》计划将违反数据跨境流动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调整,改为转致性规定。这意味着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此举明确了法律适用规则,为执法活动提供了更加清晰和明确的标准,有助于推动依法行政,从而进一步提高国家治理水平。
四、优化行政处罚实施
《网络安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罚则。在执行过程中专家解读|促进法律制度衔接 增强网络立法协同,执法机构必须全面考量《网络安全法》与《行政处罚法》之间的适用关联。从体系角度出发专家解读|促进法律制度衔接 增强网络立法协同,《行政处罚法》为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具体行政处罚规定确立了规范和依据。它通过确立统一的规范和裁量原则,明确了行政执法在执行过程中应优先考虑的关键要素。此举不仅填补了规则上的空白,还保障了行政处罚法律规范体系的统一性与完整性,从而提高了执法活动的整体效益。
具体来说,《行政处罚法》对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多种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对于执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时,确保处罚措施与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相匹配,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与《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实现有效对接,《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稿)》计划对存在相关情形的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实施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此外,该草案还要求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制定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以规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
引入相应的裁量准则,有助于监管机构依据网络安全领域的特性,有效推进法律的实际执行。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使得其与线下实体空间存在显著差异,而且随着新技术的持续出现,网络安全问题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在众多情形下,相关企业甚至可能成为网络安全事件的受害者。依据案件涉及各方的责任大小来判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避免因小错而重罚,这不仅有助于建立一种宽容而谨慎的监管体系,从而为企业创新与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同时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还能使执法资源集中应对系统性、结构性难题,推动网络安全执法工作的细致化和精确化。(作者:赵鹏,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