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说法: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法治防线
公职律师说法: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法治防线
公职律师说法
总体国家安全观
[]
-川西监狱-
前言
当前国际局势纷繁复杂,地缘政治冲突、网络袭击、生物安全等新兴威胁错综交织。尤其是近期发生的针对我国的关税贸易争端,使得我国所面临的安全挑战呈现出跨国界、全方位、手段多样以及极具针对性等特点。在此重要时刻,司法部及全国普法办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深入实施十周年”为主题,积极推动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的深入发展,其目的是增强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构建新时代的国家安全防线。为此,我们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内容涵盖法律出台的背景、涉及的行为类型、典型案例、常见手段以及关键法条等五个方面,制作了本期普法专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出台的历史背景
1993年,我国正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主要针对反间谍活动进行规范。然而,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以及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日益严重,原先的法律已经无法满足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网络等多个领域的安全需求。
2014年,我国领导人创新性地提出了关于国家安全的总体观念,着重指出要全面考虑传统安全以及非传统安全因素,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方位的“大安全”战略布局。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明确规定,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以及科技安全等共计11个重要领域,均被纳入了国家安全的整体框架之中。新法规定,每年的4月15日将作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同时,这也是首次将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方面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2025年标志着国家安全法的实施已满十载,同时,这也意味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也已走过十年的历程。
综上,该法的出台背景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01
面对内外部安全挑战,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涵盖了诸如网络袭击、情报间谍行为、恐怖主义活动等多种形式。
02
实施总体国家安全战略:着重以保障人民安全为核心,全面协调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领域安全工作,打造具有我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架构。
03
法治建设的需求体现在:以法律形式界定公民的责任,规范国家维护安全的工作流程,从而加强法治的保障作用。
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类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其相关实施规定公职律师说法: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法治防线,对损害国家安全的各类行为可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01
颠覆政权与分裂国家:
涵盖图谋颠覆政权、挑起叛乱、策划民族分裂等活动。以2023年广元市侦破的“多杰羌佛”非法渗透事件为例,黄某等人借助宗教活动散布分裂主义思想,最终依法受到了刑事追究。
02
间谍与窃密活动:
若投身间谍团伙、承接国外机构的指令、非法泄露国家机密等行为。在2024年揭露的成某案例中,该人身为稀土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向境外泄露了7项涉及国家机密的秘密信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
03
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
对恐怖活动进行策划与执行,散布极端观念。2023年,乐山地区的喻某因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受到了为期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04
网络攻击与数据泄露:
利用黑客手段非法获取了关键基础设施的数据信息。由于某邮件系统管理员李某的疏忽大意,上千家单位的邮件系统遭受了来自境外的攻击,这一事件引发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05
经济与资源安全破坏:
若非法输出战略物资、扰乱金融秩序,2024年,朱某某将上等稻种出售至境外,对我国粮食安全构成威胁,最终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06
文化与意识形态渗透:
通过非政府组织、学术交流等途径散播对立观念。2023年,成都的周某某接受国外资金,设立名为“儿童之家”的机构,实则意图进行思想渗透,该机构已被依法予以关闭。
三、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间谍案(2021-2024)
2021年10月,来自眉山的人员李某,经与境外情报人员结识,对方以高额兼职报酬为诱饵,指使李某对我国某军港军事基地及军舰进行视频和照片拍摄。李某陆续提供了6件机密级和3件秘密级国家秘密,非法获利超过20万元。2022年2月,公安机关对其展开立案侦查。到了2024年1月,李某因犯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该案件披露了境外敌对势力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对普通民众进行策反的典型策略,同时亦显现出个别人员对军事设施保密工作的认识不足。
案例二:成某泄露稀土秘密案(2023)
成某曾担任某稀土公司副职,在与外国有色金属企业上海分支机构的员工叶某某的互动中,他不止一次地透露了我国稀土的储备种类、具体数量以及价格等关键信息。经权威鉴定,他所泄露的内容涉及七项达到机密级别的国家机密。2023年11月,成某因涉嫌向境外非法泄露国家机密及受贿行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叶某某亦因涉嫌向境外非法买卖及泄露国家机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稀土资源作为我国的重要战略物资,其信息安全直接影响到我国产业链的安全稳定,此案件充分揭示了在关键领域内,涉密人员保持廉洁自律的极端重要性。
案例三:朱某某出卖稻种案(2022-2024)
朱某某曾是某农业科技企业的总经理,他为了个人私利,假借“合作制种”的幌子,将5种亲本稻种出售至境外,并且创立了新的公司以扩大非法交易规模。经专业鉴定,他所提供的稻种涉及国家情报。到了2024年1月,朱某某因涉嫌“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岁零六个月。该案件关乎我国种质资源的稳定,揭示了国外势力对国家粮食安全的渴望,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维护和规范运作的警醒。
案例四:宋某意识形态渗透案(2024)
某高校学生宋某在浏览境外网站时,不幸被反华政党吸纳为志愿者,随后投身于拉票、筹款等活动中,甚至散播反华言论。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其给予了行政警告。经过教育,宋某意识到了错误,并主动删除了相关内容。这一事件揭示了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容易受到意识形态误导的倾向,同时也警示学校应当加强国家安全教育。
四、间谍打听国家秘密的常见方式
01
网络渗透与数据挖掘:
社交工程攻击,利用微信、QQ、抖音以及AI等平台和技术,将自己假扮成“学术研究者”或“猎头”,以问卷调查、合作研究等为由,窃取敏感数据。比如,某军工企业员工文某,因轻信“高薪兼职”的诱惑,向境外泄露了军品型号等机密信息。
网络攻击行为,通过发现并利用系统漏洞,擅自侵入政府部门和企业网络,非法获取信息。例如,某邮件系统的运维人员李某,由于个人工作电脑未采取加密措施,致使上千家单位的邮件系统遭受了来自境外的恶意攻击。
开源情报的搜集与分析,主要依赖于社交媒体、公开报告等途径来整合信息。以某机场的一名员工吴某某为例,他在一个二手交易平台上无意中透露了自己的工作职位,结果被境外间谍组织盯上,成为了策反的对象。
02
实体接触与利益诱惑:
商业合作中潜藏的风险——某些外国企业假借投资和技术交流的幌子,索要我国的核心技术资料。在成某案件中,这些外国企业通过商业交易手段窃取了我国稀土储备的机密信息。
学术交流的深入——通过参与国际会议、合作研究项目等方式,与专家学者建立联系,获取科研成就。然而,某高校的一位教授因接受国外机构的资金支持,导致我国生物科技领域的国家机密被泄露。
某些非政府组织以扶贫、环保等名义进行活动,实际上却在搜集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情报。2023年,成都的周某某接受了来自境外的非政府组织资金,设立了“儿童之家”,但其真实目的是为了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
03
技术窃密与物理渗透:
窃听与监控行为,涉及运用微型窃听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来搜集信息。以我国某军事基地周边为例,境外势力曾擅自安装微波窃听设备,用以窃取通信内容。
策反活动针对重要岗位人员,采取贿赂、诱惑等手段,试图拉拢政府官员和掌握机密的人员。例如,某县委的工作人员邱某,因收受了一万一千元人民币的贿赂,向境外非法提供了机密文件,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文化输出与舆论操纵——借助影视作品和社交媒体平台传播不正确的价值观,进而降低公众对国家安全意识的感知。在宋某案件中,境外的反华势力通过发送邮件和建立网站等手段,对其进行了思想上的误导和侵蚀。
五、国家安全法与刑法相关条款解读
01
国家安全法核心条款
第二条:界定国家安全的内涵,包括政权稳固、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以及民众福祉等关键方面,以此作为法律实施的基础性准则。
第三条:明确树立国家安全总体理念,突出将人民的安全放在首位,全面协调处理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问题,努力构建完善的国家安全框架。
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行为,诸如企图推翻政权、促成国家分裂、从事间谍工作以及境外势力对我国的渗透等,这些行为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原则。
第七十七条明确指出,公民有责任捍卫国家安全,这包括迅速举报任何可疑举动、严格保守国家机密等内容,以此增强公众的责任感。
02
刑法相关罪名与处罚
根据刑法第110条的规定,若参与间谍组织、执行任务或为敌方指引攻击目标,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惩罚;若罪行较轻,则可能被判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李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新的国家安全法是由,这一判决充分展示了法律对间谍活动的严厉打击。
对于境外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依据刑法第111条),若向境外机构泄露国家机密,将面临5至10年的有期徒刑;若情节极其严重,则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成某和朱某某就因犯此罪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107条规定的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境内及境外机构若资助进行分裂国家、推翻政权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判以不超过5年的有期徒刑;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成都周某某接受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案件,正是依据此条款进行处理。
叛逃行为(依据《刑法》第109条的规定):若国家公职人员在国外逃离或是在执行公务时擅自离职并逃离新的国家安全法是由,将面临不超过5年的有期徒刑;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5至10年的有期徒刑。对于掌握国家机密的人员若实施叛逃,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03
法律适用特点
法律网覆盖全面:无论是犯罪行为的策划、执行还是后续的资金支持,都设有相应的罪名,构建起完整的追究责任体系。比如,若境外组织通过“代理人”进行窃密活动,涉事双方将分别被定罪为“间谍罪”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刑罚分级明确:依据损害的严重性设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例如,若泄露涉及国家机密的秘密,可能遭致10年以上的监禁;相对地,若非法保存国家秘密文件新的国家安全法是由,则可能仅遭受行政处分。
宽严并济政策:对那些主动认错、积极立功的人采取较轻的惩罚措施。宋某由于及时中止了违法行为并全力协助调查,最终仅受到了警告处分。
民族复兴的基石在于国家安全,这要求我们全体人民齐心协力来维护。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对于身为监狱人民警察的我们来说,这是一个不容错过的机会。我们应当借此机会公职律师说法: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法治防线,不断加强国家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提升法律意识,时刻保持警觉,对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和监狱安全的各种潜在风险保持高度警惕,携手构建一道坚实的国家安全防线!